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公告
为积极应对县城学校布局调整和事业规模持续扩大问题,切实解决县城部分学校教师不足和结构性矛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对县城部分学校教师缺额实行公开选调。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县城部分学校计划选调50人(详见附件1)。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的,核减该学科选调计划,实际选调计划按报名合格人数减1人重新确定。
二、选调范围对象
滨海县除县城学校(含东坎镇)以外的在编正式教师。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男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近3年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获得报考学段学科应具备的教师资格证书。
5.近3年来(2016年8月至今)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6年入职的新教师,第一学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二)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可报名参加县城中学教师选调,小学教师可报名参加县城小学教师选调,中学教师不得参加县城小学教师选调。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所有报名选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
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和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由各单位根据选调资格条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单位盖章后统一上报,
报名地点: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15~84222407;联系人:周立新;报名时间:即日起~8月10日。
2.资格审查
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12日下午凭居民身份证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100元。
3.考试
(1)考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8月13日上午8:30至11:00。
(3)考试形式:笔试。
(4)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5)考试分值:试卷总分150分,以90分为合格线。
4.公布结果
根据选调计划,在达合格线人员中,按照各学段学科参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选并予以公布。选调计划的最后一名遇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
5.择岗
根据选调计划按各学段学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参加选调人员依次择岗(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择岗时间为8月14日下午4点,地点在县教育局大楼一楼西侧会议室。
对考试入围但放弃选岗者,选调缺额在参加相应学段学科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6.聘用
选调人员名单报县有关部门审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或入编手续。
五、其它
1.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选调县城部分学校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滨海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和教育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各单位推荐参加选调人选时,应结合本单位学科教师余缺情况和报名者师德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严格按照选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审核把关,确保选调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3.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后,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在选调单位进行重新聘任。2016年以来以“乡村教师”名义申报并取得高级职称人员,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规定,“由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评聘不满5年,应重新评聘”。
4.报名所需各类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9年7月31日。
5.滨海县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6.本次选调工作相关政策由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政策解释。
附件:
滨海县公开选调县城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